「數位機會中心資訊應用大賽」,即日起開始報名~~
為激發偏鄉民眾學習電腦的熱情,鼓勵民眾互動成長,特舉辦「數位機會中心資訊應用大賽」,以推動全民e化的理念,提升偏鄉社區居民的資訊素養。競賽時間(暫定):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六),報名期間:即日起至九十五年二月十日(五),活動詳見下述。
資料來源:創造偏鄉數位機會中心
教育部「數位機會中心資訊應用大賽」活動辦法
一、主旨:
為激發偏鄉民眾學習電腦的熱情,鼓勵民眾互動成長,特舉辦本活動,以推動全民e化的理念,提升偏鄉社區居民的資訊素養。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九十五年二月十日(五)
四、競賽時間: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六)
早上十點至下午一點
五、活動地點:另行公佈
六、參加對象:
(一) |
教育部所建置各數位機會中心所在社區內,參加過由數位機會中心所舉辦之相關電腦課程者,皆可報名參加。 |
(二) |
考量公平原則,於94/8「縮減城鄉差距重建區數位機會推動試辦計畫」成果展中相關競賽獲獎者,一年內免除其參賽資格。 |
七、競賽項目:
(一) |
DM達人: |
以“我的社區最好”為主題,利用電腦、數位相機等結合美術設計,創作一張A4尺寸的宣傳DM,看誰最會運用電腦創作出一張美感與宣傳力兼具的社區宣傳DM。 |
(二) |
搜尋達人: |
利用網路搜尋功能,尋找試卷中各項問題的答案或相關資訊,看誰搜尋資料最正確、最完整。 |
(三) |
快打達人: |
預設一篇文章作為比賽項目與內容,由參賽者進行相同式樣與內容之打字與排版,看誰的打字內容最正確、排版樣式最相同、完成時間最迅速。 |
(四) |
數位達人: |
出示資訊相關問題,團隊(3人為一個團隊)利用搶答的方式做答,看那個團隊的資訊知識最豐厚。 |
八、送件方式:
(一) |
DM達人: |
1. |
參與此項競賽者,請將DM作品(A4大小)以彩色噴墨印表機印出,並加以防折疊處理後,連同報名表格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DM達人電腦應用說明表於95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9樓
「資訊應用競賽小組」收。 |
2. |
並請參賽者配合於95年2月10日前,將所製作的DM檔案傳送至memody@iii.org.tw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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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競賽方式與分組方式:
競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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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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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方式 |
DM達人 |
個人賽 |
1.長青組:50歲以上(含50歲)
2.青壯組:50歲(43年次)以下
3.學生組: 20歲(73年次)以下 |
搜尋達人 |
個人賽 |
1.長青組:50歲以上(含50歲)
2.青壯組:50歲以下
3.學生組:20歲以下 |
快打達人 |
個人賽 |
1.長青組:50歲以上(含50歲)
2.青壯組:50歲以下
3.學生組:20歲以下 |
數位達人 |
團體賽(3人為一組團體) |
年齡不拘,自由組隊 |
※個人賽項目(DM達人、搜尋達人、快打達人),每人僅限報名一項。 |
十、評選方式:
(一) |
DM達人: |
由主辦單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5人組成”專家評選團”,現場進行評審,每位評審擁有三票,一票代表5分,評審可自由分配手中的票(3票可以全投給一個作品,亦可分配給不同的作品);另組20人“貴賓評選團”,每位貴賓一票,一票代表1分,將1分投給心目中最佳的DM;分數相加後,依分數高低,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
評分標準參考: |
電腦或相關數位產品應用程度(40%)、美工編排(30%)、設計原創性(20%)、文案(10%) |
(二) |
搜尋達人: |
評審依據答案的正確性給分,依分數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若有同分情形,則以優先完成者得勝。 |
(三) |
快打達人: |
評審依據打字內容完整性(60%)、排版樣式相符性(40%),進行評審,評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若有分數相同者,以時限內優先完成者得勝。 |
(四) |
數位達人: |
此競賽為3人一組的團體賽,每組推派一名跑者,由評選出題,宣佈“開始搶答”後,最先跑出按到搶答鈴之隊伍有答題權,答對得一分,答錯,再由其他隊五依上述搶答方式作答;最終依得分高低,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
十一、獎勵方式:
(一) |
個人組:(DM達人、搜尋達人及快打達人比賽之長青組、青壯組與學生組) |
第一名:每人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含稅),獎狀一張。
第二名:每人獎金新台幣貳仟伍佰元(含稅),獎狀一張。
第三名:每人獎金新台幣壹仟元(含稅),獎狀一張。
參加獎:其餘參賽者可獲精美贈品一份。 |
(二) |
團體組:(數位達人比賽) |
第一名:每組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含稅),獎狀一張。
第二名:每組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含稅),獎狀一張。
第三名:每組獎金新台幣參仟元(含稅),獎狀一張。
參加獎:其餘參賽者可獲精美贈品一份。 |
十二、公佈及頒獎:
(一) |
於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競賽當天公佈得獎名單。 |
(二) |
並於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數位機會中心成果展示活動中舉行頒獎儀式。 |
十三、注意事項:
(一) |
參選作品不得為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如經發覺、將取消其參選資格。 |
(二) |
入選作品應遵守著作權等相關規定,若有違反且經法院判決屬實者,參選者將取消資格並追回所有原發之獎金及獎狀。 |
(三) |
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而本活動之主辦單位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得以任何形式與方法重製、推廣公佈與發行之權利。 |
(四) |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五) |
本注意事項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正之。 |
十四、活動網頁:http://140.92.88.42
活動洽詢:DOC專案辦公室 資訊應用競賽小組
鐘小姐 電話:0800-099-996,傳真:(02)2735-7238 ,email:memody@iii.org.tw,地址: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16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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