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6
by 江妙瑩
婦運團體與性別研究學者期盼已久的「性別專責機構」,立法院院會終於在1月12日(2010)晚間漏夜三讀通過政府組織再造四法案而塵埃落定,確定依行政院研考會原規劃的維持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委員會(簡稱婦權會)的任務編組型態,改名為性別平等促進會,同時在行政院內部成立幕僚單位–性別平等處,由院長直接指揮督導,統合各部會的性平專案小組與婦權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政府組織出現重大變革!立法院趕在本會期最後一天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政府組織再造的相關法案,包括行政院組織法、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以及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暫行條例等四個法案。中央政府組織將從現行的將近40個部會,改為27個部會加上2個總處,共有14部、8會、3個獨立機關,以及中央銀行和故宮博物院,行政院下設立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總處,機關總員額總數上限將限制在17萬3千人,預計減少約1萬多人……(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