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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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重度視障者,自從視力受限後,在行動與參與社會活動時便時時受限,親身感受到建構社會體制時因為欠缺對身心障礙者的理解與同理心,而導致身心障礙 者有被隔離、被忽略的痛苦。例如,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選舉,我總沒收到語音的選舉公報?為何不能有適合視障者使用的語音介面的選舉公報?又為何到了投票所, 讓我老是為選票序號是從左到右還是從右到左而困惑?那圈票處蓋戳章處又為何不能放大些?甚至戳章用的紅色印泥是否足夠?因為戳印蓋在哪一位候選人上面的蓋 章處事,涉及個人祕密投票的隱私權,不能請投票所裡的工作人員來幫忙確認,我又沒法子用手指觸摸確認,那麼,為了維護我們視障者的選舉權,將紙本選票蓋戳 印形式
改為明盲通用的電子投票形式,屆時,我們才能大聲說已達讓身心障礙者也能貢獻其價值的進步社會!(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