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3
by 網氏
2010年間幾起幼童遭受性侵害案件,法官皆以被害女童未有明顯抗拒為由,援引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加害人科以較輕刑責,讓加害人刑度減輕。經媒體披露後,引發網友憤怒,超過三十萬人次在社群網站「臉書」連署,要求免職調查法官。這股龐大的社會公憤,進而發動了撼動司法界的白玫瑰運動。時隔兩年,司法體制回應人民的憤怒了嗎?或者回應的結果如何?
為落實婦幼權益的司法保護,防暴聯盟於2013年推動「友善司法審判環境計畫」,邀請婦幼保護相關團隊與專家,以及一起合作的司法院、法務部及其所屬的地方法院……共同舉辦了六場圓桌論壇會議,主要針對性侵害犯罪司法審判證據的問題,從幼童或心智障礙被害人的早期鑑定、性侵害被害人急診處置與診斷書詮釋、司法實務與醫療學理探討強制性交罪認定與既未遂等問題進行討論…(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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