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6
by 網氏
6月24日(2012)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施行滿13週年,在每年的實施週年之際,網氏總規畫具前瞻性的議題與妳/你持續探討隱藏的家庭暴力危機。今年我們鎖定親密伴侶跟蹤暴力作為網氏十多年持續關心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獻禮。
隨著資訊科技日益發展,親密關係暴力也隨之顯現在網路世界中,令許多受害人疏於察覺, 蒙受經濟與人身安全的重大危害。跟蹤一詞,英文字為stalking,意指悄悄跟蹤、伏擊獵物。在日常生活中,加害人則表現出持續跟蹤、潛近、騷擾、威脅 等行為,迫使被害人時時刻刻處於恐懼心理的陰影下,生活起居受到嚴重的干擾。美、英、德等各國皆制訂反跟蹤法,保障免於跟蹤暴力所帶來恐懼與威脅,日本也特別在2000年立法完成纏擾防治法,適用對象為男女朋友及其他非家屬關係之人。
反觀台灣現行的法令,雖有「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第3條第11款」、「社會秩序維法第89條第2款(俗稱反狗仔法)」和家庭暴力防治法對跟蹤 暴力有所規範,台灣對跟蹤的定義卻較為狹獈,侷限在尾隨、監視的概念或行為,不易反映出親密伴侶暴力被害人的處境,而且適用對象僅限於配偶、同居人或同住 的家人等,男女朋友和同志情侶卻不在此限…(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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