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那一年,一位學長帶他去南京東路和敦化北路交接口的台北市立棒球場地下道彈吉他,就像街頭藝人那樣。那時職棒很盛行,來來往往的人很多,大部分是球迷,很多人會駐足欣賞。

「我第一次去的時候,一共有三個同學,談了三個小時,結束後我們每個人分得二、三千元。我省吃儉用,大概二、三個月才花玩。」

但回到宿舍,振斌整個手都腫了起來,還長了繭,痛了好幾天。那時會彈吉他的人不多,他就分別跟不同的學長去「賺錢」,後來會彈的歌越來越多,技巧也越來越好,錢也越賺越多。同樣的三小時,有時有三千、四千的進帳,這些錢也讓還是窮學生的楊振斌,有錢去學小喇叭、學鋼琴、為吉他換弦或買吉他及相關配備。也是從那時後起,振斌開始打理自己的財務了。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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