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0
by 現代婦女基金會
花花的工作是負責打掃馬路,每次花花在掃馬路時,住在附近的阿德都會靠近攀談,花花為避免不必要的困擾,都禮貌性回應,阿德看花花沒有明確拒絕,越來越得寸進尺,甚至多次言語性暗示要花花答應其追求,花花不堪其擾,只好更換打掃時間。某天清晨花花在打掃時阿德突然出現,表示好幾天不見花花很是想念,接著就趨身靠近欲親吻花花,花花馬上以手上的掃把阻擋,但是阿德不但沒有退怯,反而搶走掃把並動手毆打花花,花花在拉扯中造成身上多處瘀傷,雖然花花當下報警處理,但阿德已離去,又因當時沒有人證、物證,阿德也矢口否認,造成雙方各說各話的狀況,花花見阿德無意悔改便堅持提告,員警把案件移送地檢署,開始了漫長的開庭程序,這是花花料想不到的折磨開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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