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糾正行政院~監察院糾正公文內容
糾正案文
被糾正機關:行政院。
案 由:行政院於莫拉克颱風期間,應變處置及指揮權責紊亂;精省後,中央與地方協調聯繫之罅隙迄未補強;未分析研判災情並告知地方政府嚴重性;且未建置足夠之救災通訊設施,影響救災成效至鉅,均有失當。
事實與理由:
民國(下同)九十八年八月六日至十日期間,中度颱風莫拉克(MORAKOT)侵襲台灣,造成南部重大災情,全台死亡人數合計高達六百三十四人,農林漁牧業財物損失合計約達新台幣(下同)一百六十四億三千九百二十一萬九千元,其中高雄縣及嘉義縣土石流受災慘重。案經調查竣事,行政院確有下列失當之處,茲將事實及理由臚列如後:
糾正文全文:李復甸教授之部落格咋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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