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興

瑞芳礦業第一家


  煤礦是臺灣北部的重要地下資源,主要產地在基隆、瑞芳、平溪、雙溪一 帶。一般談到日據時期的臺灣礦業,多半指向顏氏昆仲的台陽王國。但另外一 位重要的礦業鋸子,在煤礦業的地位不亞於顏氏昆仲,此人即李建興。他遊牧 童至私塾教習進而棄農從礦,成為礦業鋸子的經歷,可作為日據時期興起的大 家族傳奇故事的代表。他的事業不像台陽一般廣泛,主要以瑞芳地區為主,但 他熱心公益,對地方公共建設出錢出力,又捐建「瑞芳初級工業學校」(今之 瑞芳高工)、「時雨中學」,是典型傳統仕紳的性格。

年表

紀年 事蹟
1891 生於平溪十分寮。
1898 為人牧牛幫助家計。秋後,入私塾學漢學十年。
1908 設成德軒私塾,學生一百多人,但收入仍不足以維持家計。
1911 教學於成安宮(位於平溪十分寮),一年後辭教在家耕農。
1916 入猴硐之福興炭礦擔任書記。次年公司改組,加入為股東,潛心學習 礦業之經營有成,或股東信賴,升任總經理。
1919 承包三井企業之福興炭礦,開採猴硐地區煤礦。
1926 擔任十分寮大橋興建委員。
1930 在瑞芳成立「義方居」商號處理事業。
1934 創立瑞三礦業公司。
1940 發生「五二七事件」,此事源於李建興對當時的皇民化運動並不熱衷 ,據傳日警藉糾紛誣告李氏兄弟密謀顛覆殖民政府,復歸中國,正祕 密結社以糾集同志。五月二十七日,李氏兄弟與公司員工兩百餘人被 捕,以通謀祖國罪判刑十二年入獄,其親友與員工遭處死者七十餘人 。
1945 終戰,出獄。代理瑞芳鎮長。
1946 出任瑞芳鎮長。
1947 二二八事件發生,協助維持地方秩序。同年,將設於三重埔的「私立 土木測量學院」遷回瑞芳,改為「瑞芳初級工業學校」,即後來的瑞 芳高工。
1950 辭台北市長之任命,擔任臺灣省煤調會主任委員。
1981 病逝。


介紹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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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199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