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炘

死於非命的本土金融先驅


  日據時期,臺灣的金融事業,多半由日人出資,或由日方與臺灣地主或商 人合資,共同經營,相當具有殖民色彩。若說臺灣真正的金融先驅,陳炘可以 說當之無愧。他出身於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返台之後,正值臺灣文化運動如 火如荼之時,但他並沒有將重心放在文化運動上,而是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 開拓。他認為,在當時日本獨占資本主義壓制下,傳統的臺灣資本無法轉變為 民產業資本,於是結合民族運動的領袖林獻堂,籌組一個糾集臺灣人的資金 ,以供臺灣人利用的金融機構。這是日據時代第一個以純粹民族資本,組織金 融信託業的例子。但這樣一個優秀的金融專家,卻在終戰後得罪國民政府在台 的最高長官陳儀,而在「二二八事件」中死於非命。

年表

紀年 事蹟
1893 生於台中大甲。
191? 入公學校,畢業後考入「國語學校」,之後又為公學校教員。一九一 九年,赴日本,進慶應大學理財科。
1920 參加新民會,後又參與「臺灣青年」雜誌發行。
1923 赴美,先入Grinnel學院,後轉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
1925 獲哥倫比亞大學碩士。返台。七月,擔任臺灣文化協會夏季學校講師。
1926 林獻堂籌組大東信託,擔任專務取締役(總經理),這是第一個以 臺灣人資金(所謂民族資本)成立的金融機構。
1928 擔任臺灣民眾黨經濟委員會。
1930 被遴選為台中州協議會會員。四月,參與自治聯盟之籌組事宜。
1932 日本殖民政府宣布限制台米輸日額度,引起台人抗議。七月,陳被推選 為「臺灣米輸日限制反對同盟會」的十二位陳情代表之一,八月赴日請 願。
1941 六月,擔任皇民縫工會中央本部委員集同本部局附,同時也是台中州支 部的生活部長。十月,擔任臨時臺灣經濟審議會委員。
1942 當選台中商工會議所副會長。
1944 日本殖民政府趁信託法實施之際,將大東信託與其他兩家信託合併為「 臺灣信託記株式會社」,陳仍為專務取締役。
1945 八月,日本政府投降,組「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九月,應蔣介石之 邀,赴南京參加受降典禮,後因日方故意延誤,以致未至會場。
1946 三月廿一日,因疑涉嫌參與辜振甫等人的台獨案被拘捕,獲不起訴 。同年,組「大公公司」。十二月,奉臺灣行政長官公署之命,接管「 臺灣信託株式會社」,擔任「臺灣信託公司籌備處」主任委員。
1947 二二八事件發生,陳炘於三月十一日無故被捕,從此失蹤。同年五 月,「臺灣信託公司」被併入華南銀行。


介紹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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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199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