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年代,是台灣政治社會運動百家爭鳴的時代,各種意識形態 與派系並存,各自為它的理想而努力。其中,蔣渭水是個代表性人物,出 身醫生的他,他不僅是一位文化啟蒙者,也是位政黨組織者、街頭運動家 、勞工運動的指導者和社會運動家。在他的奔走下,文化協會成立,對台 灣民眾的啟蒙貢獻甚大;在他的領導下,創立了台灣民眾黨並致力勞工運 動,寫下政治社會運動史新的一頁。
紀年 | 事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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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 | 二月八日生於宜蘭街。父親是宜蘭地區頗負盛名的相命者。 |
1899 | 入私塾,受業於茂才張鏡光。 |
1906 | 十六歲才進入公學校。 |
1910 | 考進台北醫學院。 |
1915 | 台北醫學院畢業,就職於宜蘭醫院內科。 |
1916 | 離開宜蘭,到台北大稻埕(現在的延平北路二段)開設大安 醫院,專門診治內科、小兒科、花柳科。。 |
1917 | 將經營診所所賺盈餘經營「春風得意樓」(酒樓),結交社 會各階層人士。 |
1921 | 參與林獻堂領導的台灣議會設立請願運動。 與其他社會運動人士創立「文化協會」,立志為台灣文化進行啟蒙。 同年,撰寫《臨床講義》。 |
1922 | 擬開設文化義塾,教育貧苦兒童,但被台北市役所(市政府 )禁止。同時,也組織「新台灣聯盟」。 |
1923 | 在東京成立「台灣議會期成同盟」,這個同盟原先向台北市 警察署申請,但被駁回。於是利用第三次上東京請願的機會,再 提申請,而獲得通過。 台灣總督府對這件事相當憤怒,於是在同年十二月十六日,檢舉 台灣議會運動相關人員,範圍遍及全台,共檢舉九十九人,這就 是史稱的「治警事件」。 |
1925 | 因「治警事件」入獄。在初審時,蔣渭水力辯日本治理台灣 政策的缺失,或判無罪。檢察官不服再上訴,終於判刑四個月。 |
1926 | 創立文化書局。 文化協會由於路線之爭,興起修改章程的提議。十一月,在霧 峰林家(林獻堂)舉行章程起草委員會,由蔡培火、連塭卿與 蔣渭水三人負責。 |
1927 | 文化協會召開臨時理事會,討論修改章程事宜,最後,由連塭 卿提案的「委員長制」獲得通過。起初,蔣渭水支持連塭卿, 但也造成蔡培火退出;其後,蔣主張「總理制」與連的「委員 長制」不和,再告分裂,蔣也退出文協。此為文協的分裂。 退出文協以後,蔣渭水致力於組織政治結社,分別組織台灣自 治會、台灣同盟會、解放協會、台政革新會、台灣民黨。七月 ,正式成立「台灣民眾黨」。這是台灣人的第一個政黨。 |
1928 | 二月,成立台灣工友總聯盟,提出多項勞工權利與福利促進的 主張。 七月,舉行台灣民眾黨第二次黨員大會,提出多項抗議日本治 台政策的主張。 |
1929 | 十月,舉行台灣民眾黨第三次黨員大會。會中提出黨對階級的 態度是以農工階級為中心勢力。台灣民眾黨漸漸傾向以農工為 主的政黨。 反對阿片(鴉片)新特許運動。 |
1930 | 八月,「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這是民眾黨內一些仕紳覺 得黨的路線與其理念逐漸遠離,於是脫離而成立。部分民眾黨 成員也加入,形成跨黨的情況。這種情形受到黨內的批判。 |
1931 | 林獻堂、林幼春等人正式宣布辭去民眾黨顧問一職。至此,民 眾黨與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終於分道揚鑣。 四月,民眾黨舉行第四次黨員大會,被日警取締,命令解散, 並且逮捕蔣渭水等十六人,翌日才釋放。 八月五日,逝世於台北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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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199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