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樹

堅持寫實風格的畫家


  出生於三峽的雕塑家及油畫家李梅樹,是堅持純樸寫實的台灣畫家, 特別是他主持三峽祖師廟重建工作三十多年,更使他的風格和週遭的生活 環境深深結合。我們從他的「自述」中可以清楚看出這種堅持:
因為童年一直生活在純樸的鄉野,所以對故鄉有著一份深厚 無比的感情。壯年從政多年之後,對於傳統生活文化,得以 從另一個截然不同的角度詳加體認;尤其是主持三峽清水祖 師廟三十多年來的重建工作,對台灣民間藝術更有了進一步 的深切了解,從而對環境周遭的一切,產生了微妙深刻的感 情。村人們樂天知命,溫良純樸,勤儉克苦的天性,予人非 常親切的形象,一直推動著我揮舞彩筆,把自己衷心喜愛的 一切事務,展現在畫布上。也可說是他們真誠熱情的生活, 豐富了我的繪畫內涵;而我的繪畫目標與理想,亦就是畫出 自己所感動所鐘愛的題材,自然而然地形成自我獨特的創作 方向與風格。


年表

紀年 事蹟
1902 3月13日(農歷2月4日)生於三角湧(三峽舊地名)。
1910 就讀日據時代三峽公學校。
1914 受教於日本教師遠山岩,開始接觸西洋畫。
1915 三峽公學校畢業。
1918 考取日據時代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
1919 領導發起舉辦全校學生美展。
1922 台北國語學校畢業,與林粒女士結婚。任教於瑞芳公學校。
1923 參加日人石川欽一郎所組之「暑期美術講習會」,同期會員有陳 植棋、李石樵、李澤藩、葉火城等。
1924 父親逝世,調返三峽公學校執教。
1927 油畫作品「靜物」入選第一屆台展。
1928 「三峽後街」入選第二屆台展。
1929 考取東京美術學校西洋畫科。
1930 五月長兄病逝,返台奔喪,休學一學期。
1931 說服家人,再度赴日,繼續未完成的學業。
1933 「自畫像」獲第七屆台展特選獎。
1934 「切蕃薯之女」參加第八屆台展,為日據時代台北總督府購藏。 同年,東京美術學校畢業返台,與陳澄波廖繼春、楊三郎等,創立 台陽美術協會。
1935 「小憩之女」獲第九屆台展「特選獎」及「台灣總督獎」。
1936 再獲第十屆台展特選(免審查)。
1937 獲「台日文化獎」。
1938 當選三峽街協議會員。
1939 「紅衣」入選第三屆文展。
1940 「花與女」獲台日文化獎。
1945 二次大戰結束,被推為三峽街代理街長
1946 任三峽鎮代會主席。
1947 被推任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重建負責人,設計並主持重建工作 。
1950 台灣實施地方自治,當選台北縣第一屆縣議員。完成「露台」代表作 。
1952 連任第二屆縣議員。
1955 連任第三屆縣議員。
1957 完成「三峽風光」。
1959 11月27日起在台北市中山堂舉行第一次個展。
1962 任中國文化學院(今文化大學)研究所教授。
1964 任國立台灣藝術專科學校美術科教授兼主任。
1967 創辦國立台灣藝術專科學校雕塑科,並兼主任。
1969 首創美術科系巡迴全國畢業美展。
1971 榮膺全國好人好事代表。
1973 自國立藝專退休。
1974 與畫友共同創立中華民國油畫學會。
1975 任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教授。
1976 任油畫學會第二屆理事長。
1977 任中國美術協會理事長。
1978 代表美術界出席國建會,呼籲儘速籌建現代美術館。
1981 任油畫學會榮譽理事長。
1982 12月25日起,應國立歷史博物館之邀,舉辦「八十回顧展」。
1983 2月6日病逝台大醫院,4月24日葬於三峽。


開拓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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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199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