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扶貧濟弱的角度來理解社會民主是一個很大的誤解。福利政策 的實施並不是因為我們覺得社會上的某些人很可憐,所以我們要 救濟他們,福利政策所保障的是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本來就應該享有的 權利。因為人的生存應有免於遭受危機,尊嚴免於受到侮辱的權利, 所以我們才要制定福利政策。因此,社會福利不是一個禮物,或一種 救濟,而是一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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